■记者 吴忠斌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缴费工资。2024年新入职职工,无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以起薪当月工资进行申报。参保单位可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网厅办理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后,系统将按照各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进行“保底”和“封顶”,生成缴费基数。单位提交的《申报承诺书》及《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必须经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缴费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造成职工权益受损的,由参保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申报。对于2024年5月30日前未及时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若后期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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