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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向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宣战”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07:54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佘娟 朱亚平)3月22日中午,市民董先生驾车行至青龙路与锦龙路交叉口时,前面一辆小型汽车左侧车窗有人抛出来一只空烟盒,掉落在路面。

这一幕刚好被董先生拍了下来,他随即将这次车窗抛物的地址、时间、车牌号等相关证据提交交管部门。

3月23日,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董先生提供的照片内容,在核实证据属实的情况下,找到了涉事车辆及司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该车驾驶员表示不会再发生此类不文明行为。

向车外抛物既不安全,也影响城市市容。环卫工人们在车流间清扫,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城区道路1200余名环卫工人要一边顾着捡路面的垃圾,还要密切注意来往的车辆,他们是车窗抛物的第一受害者。

咸宁市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到车窗抛物举报中来,杜绝车窗抛物,爱护环卫工人,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及行车秩序。

另外,除了直接向交管部门提供图片、视频等证据外,市民还可以通过“咸宁城管随手拍”举报平台,举报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市民可通过文字描述、拍照上传等方式,在该平台反映城市环境问题,城管部门将联合交管部门,对涉事车辆及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及处罚。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