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税浪 通讯员 陈亚琦)3月29日,在巴东县清太坪镇大堰塘村12组一个小地名叫土地坡的地方,村民张某一脸愧疚。当天,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明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靳永辉、行政庭庭长罗桂香、清太坪法庭庭长桂春艳,专程来到这里督办张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据了解,巴东县林业局在2023年8月依法查处了张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今年2月,县林业局又依法催告当事人履行责任。当事人却因病多次手术后,存在较多困难而未能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事项履行到位。至3月26日,县林业局致函邀请县人民法院联合督办当事人履责。
面对当事人目前困境,两单位共同筹措资金,购置苗木,让5.49亩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重新披上了“绿妆”,并达到验收条件。“面对张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充分彰显了部门行政执法司法的力度,也让我们见证了柔性执法的温度。”当地村干部感慨万千。
近年来,巴东“林长+院长”协作机制不仅有效促进了法律执行与行政监管的衔接配合,推进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执行能力,更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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