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突出肥料、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等重要品种,严查6种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市场监管人员深入东宝区辖区农资批发市场、销售网点,先后检查农资经营户36家、农资生产企业2家。从检查情况来看,该区整体情况良好,农资经营户均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农资采购渠道,仅个别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和购销台账不健全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人员已责令经营户当场整改。掇刀区辖区,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核查了农资经营户进销货台账、查看产品合格证、价格标签、进货票据等内容。同时,向农资经营户、现场购买农资产品的群众发放了提醒告诫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12315投诉举报渠道。
“此次专项行动,我们对农业用水用电、农资经营等领域不正当竞争和价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并探索开展‘农资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农资销售过程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农业用水价格、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不按规定抄表计量,乱摊水、电费用,以及随水、电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农资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签标识混乱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通过网络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仿冒农资产品和违规促销等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农资产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违法行为等。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相关经营主体232家,发现6起损害农民利益的涉农价格行为。目前,“春耕护农”专项行动正在深入推进之中。(通讯员苏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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