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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毒品本应上交,他却一错再错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10:31 来源: 荆门晚报

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一起贩卖毒品案,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5年不等、罚金1万元至3.5万元不等,并被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查获在案毒品。

2022年底,警方采取行动打掉一贩毒链条,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查明案情后,警方以5人涉嫌犯贩卖毒品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不久,法院一审此案。

一审查明,2016年,一房东在清理一到期的出租屋时,发现厨房藏有一个袋子,里面装有若干红色片剂。房东根据此前房客因涉毒犯罪被判刑这一情况来看,推测红色片剂可能为毒品。后来,该房东从他处获悉红色片剂疑似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该房东并未将这些疑似毒品的红色片剂上交警方,而是私自藏匿。

2022年5月,一熟人在帮该房东搬家时得知其有麻果后,便将此事告知了他人,他人随后又告知了另一人,另一人表示知道一人吸毒,可以将麻果卖给对方从中牟利,还可通过其联系买家、打开“销路”。几人一拍即合,一条贩毒链条就此形成。

2022年6月,该房东手中的部分毒品通过“下线”链条进行售卖,5人分别获利3700元、700元、1200元、3800元等。落网时,警方从该房东住所查获剩余麻果167克、从另一人住所查获剩余麻果11.4克。

一审认为,5人以牟利为目的,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15.18克至18克不等,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决。

法官提醒,有毒必究,贩毒必惩。此案中,5人明知是毒品仍铤而走险,进行藏匿、贩卖,并形成贩毒链条,最终自食其果、得不偿失。(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聪 刘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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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量刑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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