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最新播报

10部门发文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0日08:16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谢希瑶、吴雨)商务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19日对外发布。

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企业面临广阔发展机遇,对更大力度、更多层次、更宽渠道融资支持的诉求也进一步上升。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作了专题研究和调研,针对行业企业诉求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形成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机制4方面16条具体措施。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依法高效审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对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与内资创业投资基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加大融资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投入科技领域;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加强合作,规范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

加强交流合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未来能源、工业母机、航空及航天装备、电力装备、新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仪器仪表等领域和方向,设立母基金或专业化子基金;支持获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别的产业链合作。

完善退出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依法合规加快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支持科技型企业赴香港上市;支持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多种支付工具,并购科技型企业,畅通并购退出渠道;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投资条件;稳步推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责任编辑:杨威】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