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柯国强、吴 莹)4月23日,通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销毁禁一批非法捕渔具。
销毁现场,民警把近期收缴的丝网、地笼、电鱼器、渔船等非法渔具逐一排开,用专业设备采取分解、拆卸、锤击等方式,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拆剪销毁,防范渔具再次流入社会。
“我们对前期收缴的41条丝网、5个地笼、4套电鱼装置、4艘渔船等一批禁捕渔具,举行集中销毁活动,目的是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该县警方森警大队教导员夏茂凡介绍。
通山警方销毁一批非法渔具。 通讯员 供图
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我国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当前正值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湖春季鱼类产卵季节,也是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野生鱼的易发高发期。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该县警方主动作为,积极联合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富水湖流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先后收缴了一批禁捕渔具,侦办了一批涉渔刑事犯罪案件,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维护了长江禁捕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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