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魏鸣)4月24日,在潜江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潜江市民杨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刚刚办理的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潜江市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潜江市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登记有效解决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同时也能让子女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更好地安享晚年。很高兴能拿到潜江首本居住权证明,为你们的细致服务点个赞。”杨女士对潜江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说道。
据悉,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尽快落实居住权,保障“居者有其屋”,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向潜江周边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在现有登记平台上增设居住权登记类型及相关模块,同时还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培训,全力保障居住权登记在潜江市顺利实施。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群众为中心,立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居住人合法权益,确保居住权登记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