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郑浩)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鹤峰县检察院深入市场主体和群众,入户开展以“营商环境·民检护航”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深入个体工商户、运输公司、物业公司、酒店等市场主体,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合同、侵权等规定,针对性进行法律宣传、发放宣传册,提示经营者依法保护财产权利,防控服务和交易流转中的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同时,检察干警还走进社区,结合民法典规定,就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环境侵权、婚姻家庭等生活中常见的问题,答疑解惑,为群众依法维护民事权利提供法律咨询。
本次宣传活动深入市场主体26家,社区2个,共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鹤峰县检察院将结合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持续加强民法典宣传,让更多群众学习、了解民法典,防控民事行为中的风险,依法保障自身民事权益。同时,该院将继续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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