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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11:2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华钰 罗世喜)5月20日,咸宁市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召开,研究部署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座谈会上,市普法办对《关于推动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化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鄂南高中、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交流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经验。

根据工作安排,咸宁市将从加强选聘和培育管理、明确六项主要工作职责、形成三项制度机制,推动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化开展。

在规范选聘管理方面,做到严格聘任程序,做好任职培训,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新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任前培训。

在落实工作职责方面,要求法治副校长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切实履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教职工普法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家校联动、深化法治实践等职责。

此外,该市还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日常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措施,确保法治副校长制度全面推行、落地见效,努力将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为咸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为打造平安校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