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王雪芬、覃瑶)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龚某诉建始县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一案,建始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敏出庭应诉。
据悉,建始县高坪镇桑园坝社区居民龚某与邻居谭某因一宗土地流转纠纷积怨已久。2023年11月27日,龚某驾车经过谭某家门口时,谭某与龚某理论土地问题继而发生口角,龚某持手机对着谭某进行拍摄,谭某为避免被拍摄抢过龚某的手机,龚某驾车离开,谭某将龚某手机丢在现场。龚某随即以被抢夺为由向建始县公安局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谭某拾起手机主动交给公安民警,经检测,手机外观无破损,功能使用正常。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认定谭某违法的事由不能成立,依法对谭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龚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
庭审现场,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龚某与建始县公安局平等对话,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庭审中,审判长针对案件争议指出,“本案焦点在于谭某的抢夺手机行为是否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结合,调处优先……”审判长还结合过往案例进一步进行解说不当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程度界限,帮助龚某理解法的精神。
“今天我代表县公安局出庭应诉。原告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彰显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周敏对原告维权方式予以肯定,充分阐述了公安机关对谭某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指出了行政争议产生的根源在于行政执法释法说理不够,并表示公安机关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实质化解纠纷,以案说法,担当作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美建始提供法治保障。
庭审接近尾声,原告龚某表示:“今天的庭审,公安局一把手出庭让我感受到被重视,也很感动,审判长对法律的解释让我心服口服,我对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没有异议了。”
随即,龚某当庭书写了撤诉申请,该起行政争议彻底化解。
近年来,建始法院加强府院联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100%,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剖析行政争议产生的根源,让“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彻底根除“告官不见官”,用能动司法理念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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