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妮、黄琼、肖亚玲)每年3月到6月是猫头鹰的繁殖期。猫头鹰幼崽在学习飞行时,很容易落单迷路。5月28日,建始县公安局长梁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猫头鹰,并将其放归自然。
5月27日晚上9点,热心居民杨淼从建始县茅田开车经过三道岩,在路上捡到一只落单的猴面猫头鹰。它浑身毛茸茸的,双眼炯炯有神,呆坐在马路旁,注视着车来车往,似乎飞不起来,于是杨淼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了纸盒里,并带到了附近派出所求助。
这只猫头鹰幼崽浑身长满灰褐色的绒毛,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十分呆萌可爱。经林业部门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猫头鹰。经过检查,小家伙身上没有明显外伤。因为受到过惊吓,只要四周稍有动静,它就会格外紧张。
“当时这只小猫头鹰因为受到惊吓,身体有点发抖,感觉有些怕人。”长梁派出所辅警徐来周说,“我们给它找来了食物和水,很快它就开始正常喝水了,不害怕人了。”
民警咨询林业部门得知,猴面猫头鹰通常在夜间活动。之所以会迷路,是因为幼崽在学习飞行时,翅膀还没有完全发育。经过民警的悉心照料,小家伙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进食和活动能力。
“经过我们的观察,它的精神状态还是比较好的,基本上具备了放飞的一些条件,而且身上也没有受伤。因为它目前还是处于幼鸟阶段,所以我们决定选择一片生态环境较好的林区来放飞,帮助它尽快回归大自然。”长梁派出所辅警徐来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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