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涛)5月30日下午,来凤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涉营商社矫对象教育帮扶座谈会,全县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建筑承包单位等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座谈会上,社区矫正对象代表进行交流发言。工作人员了解了他们近段时间的工作和家庭情况,以及工作上遇到的困难。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因工作原因偶尔需要外出到来凤县其他地区,是否可以扩大活动范围的问题,县社矫局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表示,符合条件的社矫对象可以向司法所提出请假外出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请假外出。
“感谢你们为我办理了跨市县活动,让我可以继续开工,渡过这个难关。”社区矫正对象幸某感激地对来凤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说。
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围绕优化社区矫正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社矫对象在矫正期间对经营企业产生的不利因素、经营企业期间存在的主要困难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司法局与检察院的相关职责和发挥的作用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两部门联合出台了《来凤县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在方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的同时,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工作人员向参会的矫正对象发放了《民法典》、《法治宣传手册》、《法律服务指南》等法律书刊,并要求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来矫正自己的行为,争取尽快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做一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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