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清 刘奇 报道:6月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贷款成功办理。
自主创业的钱先生2020年购买首套住房,因为妻子在原单位缴纳了几个月的公积金,辞职后没有继续缴纳,当时由于缴费期限不够,不符合贷款条件,最终选择商业贷款。当年11月份,钱先生办理72万元30年期的商业贷款,约定年利率4.2%,月供3560元。
上个月,我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后,钱先生立即前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成功通过贷款“商转公”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政策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月供3560元标准,钱先生一次性补缴6个月公积金后,按“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缴存余额的30倍”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60万元。在保持现有月供的情况下,贷款期限由剩余的26年缩短到18年。经核算,钱先生累计可减少利息支出27.03万元。
“我也没想到,一下子能节省这么多钱。”钱先生说,这项政策让他们一家享受到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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