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孟似虎、陈晴晴)“检查农资经营主体及门店128家。”近日,鹤峰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
该院到6个乡镇走访27家农资经营门店发现,存在库存过期农资产品、农药和种子同柜经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规范等情况。为此,该院于4月7日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把准许关,依法审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关,加强农资市场常态监管力度;完善回收关,杜绝农资废弃物污染的漏洞。
该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4月9日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分析产生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拟定长效机制。之后,对全县正在经营的128家农资经营主体及门店逐一“篦子篦”,篦出农药和种子等其他货物未分开摆放,农药销售台账记录不完整,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等情况,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回收未上柜销售、暂存仓库的过期农药和种子等863包(袋、瓶)。同时,监督抽检玉米种子样品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抽检农药样品9个、肥料样品8个、饮料样品5个(送检中)。
此前,该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会签了《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意见》,推进行政执法常态化,推动社会治理时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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