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和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3日至6日,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和对照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图为检查组在钟祥市盘龙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检查污水处理设备。
这次专项检查旨在全面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检查聚焦四项内容: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规范》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实施进展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查情况;检查项目达标情况;对照自查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根据160项检查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4项),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现场提问、召开座谈等形式,全面真实掌握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总结、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按照省里的要求,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时应当满足《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全面达到《规范》要求。通过实施《规范》,全面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记者胡圣宇 通讯员郭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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