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收支的编制要结合上年结转和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参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财政部第90号令)。”
……
近日,在恩施州税务局的会议室里,举办了一场业务交流分享会。此次交流会近50余人参加,参会人员相互分享、积极沟通,氛围火热。
会上,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身影。她来自恩施州审计局,是一名审计干部,名叫邓梅娇。
自4月中旬接到邀请后,邓梅娇便着手准备这次交流分享的内容。“我之前参与过税务的项目审计,与税务单位有过工作上的交流,所以有了这一次机会。”
对于邓梅娇来说,参与这样一个专业性强的业务交流会是一个普及法律法规和提升自身能力的“良机”。“作为一名审计人员,找到问题只是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如何在审计过程中,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帮助被审计单位健康运作,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邓梅娇说。
“取得的其他资金,包含上一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结转、当年取得的其他收入,未足额编入本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会上,邓梅娇从审计的角度出发,围绕我国现代预算制度建设历程、部门预算执行关注重点、部门预算执行发现问题等内容,解读政策、剖析问题、以案说法,内容丰富又专业、形式生动接地气,将交流会的氛围推向高潮。
“除了政策解读,还有一些常见问题的剖析和可参考的法律法规,这些内容不仅涉及业务知识,还从审计的角度出发,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在工作中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重要性,让人受益颇多。”州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
向被审计单位普及法律法规是州审计局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边审计边普法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要措施。在推进审计工作的同时,州审计局将依法审计与审计普法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找准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的结合点,切实规范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行为,有效提升被审计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让审计与法治“同行”。
“参会的都是专业财务人员,我这个‘外行人’要做的工作可不少。现在提倡过‘紧日子’,要求财务人员要精打细算,我就从审计的角度,找了一些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为了准备这次交流的内容,邓梅娇可谓做足功课。她不仅罗列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高频问题,还针对每个问题作出解析,附上可供参考的法律法规。同时针对预算执行率不高、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州审计局坚持将普法教育与审计实务相结合,要求每一名审计干部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依法审计,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向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执法依据、审计范围和内容,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力促形成尊法守法普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审计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不断加大审计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交流会、现场会、审前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有力有效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恩施日报记者曾月 实习生王玉然 通讯员邓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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