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涂煜)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近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此次宣传月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们宣传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社会危害,提醒大家高额回报背后隐藏着非法集资陷阱。
6月19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在燕子镇东乡村现场说法,检察官通过普法宣讲,针对老年人群体,围绕投资理财、养老保健等方面,提示他们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可疑的人或可疑情况要及时跟家属沟通,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宣讲以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如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引导人民群众提高自身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避免落入投资陷阱,防范经济损失。
“被告人为扩大经营规模、投资购买房产,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年利率10%或12%为诱惑,通过亲戚、朋友等口口相传的形式对外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被告人共向160余人吸收存款3000多万元,给集资参与人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协助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宣讲过程中,检察官以案说法,进一步讲解非法集资的含义、特征、包含罪名、常见手段、危害以及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方法,并向老百姓详细介绍了所办理的其中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下一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根据“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更好保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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