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依璇)“我还以为今天肯定办不成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到证,整个过程流畅高效,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市民刘先生在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办理遗失补发、注销登记和二手房转移登记三项业务,不到2小时就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对该中心贴心高效的服务称赞不已。
据悉,市民刘先生在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发现多年前拆迁的房子产权登记还未注销,且拆迁房原产权证已经遗失,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他此次二手房转移的税费核算。刘先生对此深感焦虑,担心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面对刘先生的困扰,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急群众之所急”,首席服务员主动服务,结合刘先生实际需求,启动内部科室联动机制,迅速拿出解决方案。
同时,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刘先生已拆迁房屋原产权证的遗失公告。公告后,立即办结遗失补发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随后,刘先生顺利完成了二手房转移登记,全过程不到2小时。
据了解,此次刘先生三个登记事项在同一天能高效办结,得益于今年5月22日自然资源部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新规定。
该规定取消了原有的遗失补发公告征询异议期(15个工作日)的这一限制性条件。
据统计,自该新规实施以来,咸宁市共有57户市民享受到了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证明遗失补发立等可取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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