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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民警连续破获3起“拉车门” 盗窃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9日18:25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婷)6月28日,嘉鱼县公安局传来消息,该局鱼岳派出所和方庄派出所成功侦破了3起“拉车门”盗窃案,及时为群众追回损失万余元。

6月23日11时许,方庄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某报警称,自己的小车停到泰丰国际小区路段附近,早上发现车内10000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方庄派出所迅速出警,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林、曾某某、廖某某的身份信息,查到四人得手后坐车逃往了洪湖。

6月25日,嘉鱼民警在洪湖警方的协助下,将张某某、张某林抓获。经询问,二人如实交代了在嘉鱼县城内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在民警的工作下,追回了4800元现金,并返还给了失主。

此前5月20日,鱼岳派出所接到群众蔡某报警称,其将小轿车停放在嘉鱼县鱼岳镇某停车场内,早上发现车内4400元现金和5包香烟被盗,共计价值4600元。

5月31日,鱼岳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某报警称,自己于30日20时许将汽车停放在嘉鱼县鱼岳镇某公交站台旁,次日早上7时许发现放在车内副驾驶座上黑色手提包里2300元现金及3只黄金耳环被盗,共计价值43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对案发现场走访排查、调取监控视频,上报情指行一体化工作专班研判后,民警迅速锁定三名嫌疑人熊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并于6月1日、8日分别将三名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三名嫌疑人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被盗的价值8900元的现金和财物悉数返还给了被害人。

嘉鱼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在正规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停车点,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车辆。离车后,应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做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外部。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好习惯。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拨打110进行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