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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集体建设用地“批地即供地” 为十堰首例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08:59 来源: 十堰晚报

■通讯员 明莉 杜鹏 程登峰 代晨元

本报讯昨日,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自然保护区居民梯次生态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正式办结,相比传统流程供地提前近30个工作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批地即供地”,为十堰首例。

该项目是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重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440平方米,计划安置38户129人。

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将“批供合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金点子”,在办理项目地块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将乡村规划许可与用地审批一并申请,一并审批。

该局成立工作专班,聚焦用地报批申请、组卷、上报等流程,通过构建内部并联审查机制、理顺办理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实现一次受理、并行办理、同步出件,真正让办事企事业单位少跑一次路、多办一件事。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