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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人民监督员+”模式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阳光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21:13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益)“依法为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的合法经营活动保驾护航,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近日,人民监督员刘真宏和宣恩县检察院检察官一同回访某社矫对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并对该院能动履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为表示充分肯定。

今年来,宣恩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办理检察监督模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23年至今,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的庭审监督、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制发等各项检察办案活动共110件次。

“人民监督员+庭审监督”助推素能提升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审视履职行为的“第三只眼”。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有助于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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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该院在办理某职务侵占案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现场旁听、监督。庭审前,检察官主动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庭审过程,并实时监督;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就庭审的举证质证、临场答辩等进行评析,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及整个庭审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观摩案件庭审,不仅让我对公诉人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更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态度和力度。”多次参与庭审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周庭军说道。

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并“零距离”监督,进一步拓宽外界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和渠道,是实现司法民主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提升办案质效

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彰显,更是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实现司法公正的具体实践。

在办理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罪适用企业合规一案时,该院综合考虑企业整改情况、第三方评估组织出具的报告、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等因素,拟作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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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通讯员供图)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有针对性地释法明理,确保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检察机关对企业启动合规考察,企业按照合规计划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在看来效果很好。”在认真听取案情及各方意见后,人民监督员肖静围绕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企业整改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同意该院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建议涉案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务管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强化监督刚性

适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制发工作,结合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意见建议,能够让检察建议更加精准,确保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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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经营“伍家台贡茶”企业。(通讯员供图)

该院在开展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先行区改革试点过程中,走访县内部分经营“伍家台贡茶”企业时,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管理监督漏洞,遂决定制发检察建议。

制发过程中,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刘烁参与,向他详细介绍了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意义,以及制发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及建议举措等。“相关部门对建议事项不仅要有‘文来文往’的书面回复,更要有‘实而又实’的整改成效。”人民监督员刘烁建议,要真正释放检察建议的作用,并对检察建议的可行性、说理性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切实用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十种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检察办案活动,以此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增强企业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和支持,深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