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继武、李保丽、熊锐)“我不该无视社区矫正的监管规定,是我没有珍惜机会……”7月2日,被收监执行的邝某后悔不已。
邝某,是建始县官店镇一社区矫正对象。前不久,在距矫正期满的前三天,因冲动,与他人发生口角,互殴,违反监督管理等法律,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3年2月,邝某因寻衅滋事与他人发生扭打,后被县公安局拘留,县检察提起诉讼,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回原籍官店接受社区矫正。
针对邝某缓刑期间打架斗殴的事实,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查阅案件材料、实地走访调查。经审查,认为邝某在缓刑期间打架斗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裁定对邝某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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