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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检察+工会”携手守护农民工“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18:4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继武、李贵星、朱方慧) “这份《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书》等于有了‘双保险’更加放心了。”7月5日,农民工老刘(化名)紧握建始县“检察+工会”调解员双手,连声道谢。

在建始“检察+工会”工作室,承办检察官和县总工会调解员组织农民工老刘与某包工头李某,以“圆桌会”形式,面对面协商解决欠薪问题,经过一番欠薪案情陈述,摆事实,讲道理,双方互让,达成李某2024年8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老刘3700元劳务工资调解协议,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为履行调解协议,检察官建议老刘对该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进行法律“效力保险”。

6月中旬,50余岁的老刘慕名来到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工会”工作室,诉说自己被拖欠工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帮忙讨“薪”。检察官边安抚老刘情绪,边记录他的诉求。

2023年7月,老刘受李某(化名)雇请,在李某承包工地做水电工,工程完工后,李某一直拖欠老刘工资。老刘多次催要,李某向老刘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2024年5月1日前付清,但过了约定时间,李某仍未支付老刘劳动报酬。

针对老刘的诉求,检察官向老刘介绍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并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该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受理该案。

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依托 “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该院向县总工会移送案件线索,协同县总工会联系包工头李某,督促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不是我不想给,我也没拿到工程款,哪来的钱付工资?”起初,李某显得自己无能为力。随后,检察官与县总工会多次上门,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劝导李某依法支付所拖欠工资。多次释法说理,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提出支付方案。

“起诉不是目的,关键是要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酬,通过搭建‘检察+工会’联动履职模式,深化职工权益保护合力,助力优化区域就业生态。开展诉前化解矛盾,既减少当事人讼累,又能达到讨薪目的,共同守护农民工“钱袋子”。承办检察官说。

今年4月,建始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召开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推进会。双方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工会双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移送线索、信息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聚焦劳动领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整合资源,部门联动,搭建工作平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