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通讯员 陈云娜
本报讯 虚构项目,然后以缴纳保证金、建设资金等为由,骗走我市一企业790万元。记者昨日从茅箭公安分局获悉,经过该局经侦大队的全力侦查,破获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为企业追回被骗的790万元。
2019年2月,吴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武汉一建筑公司经理王某。王某称其主要负责项目的协调运营,近期公司在竹山县承包了一个公路建设项目,想要寻找本地老板一起合作。
正欲投资转行的吴某主动与王某协商合作的相关事宜。王某表示,项目估值总价约3亿元,前期已经投入300万元运作费用以及缴纳合同履约金550万元,后续这些钱都会纳入运营成本,为了避免因分红扯皮,合作对象要拿出1000万元左右投入该项目。
考虑到款项较大,吴某有点担心。看出吴某的顾虑后,王某随即向他出示了公司与武汉市政路桥公司等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转款凭证等,打消了吴某的疑虑。随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6月,吴某陆续转给王某790万元。
交钱后,吴某不时询问项目的进展情况,但王某始终表示,项目正在运作,要先把建设前的一些矛盾都解决好,开工是早晚的事。王某后来又表示,因处于疫情期间,项目要暂停开工。直到2022年10月,吴某多次要求王某出示其缴纳550万元保证金的凭证,以及公司承包项目的合作协议,王某总是借故推脱。之后,吴某到处找朋友打听情况,才知道这个项目还处于政府招商阶段,并没有具体承包公司,更谈不上实质性建设,感觉被骗的吴某选择报警。
接到报案后,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第一时间启动了涉企案件工作机制,考虑到嫌疑对象明确且涉案资金量巨大,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吴某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没有实际取得公路建设施工权的情况下,以需要缴纳保证金、工程即将开工等理由欺骗吴某,先后收取其投资款790万元,这些资金并未用于项目建设,而是多次转账拆分后被王某挥霍使用以及偿还个人债务。
2023年4月,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警考虑到受害企业遭受的重大经济损失,在王某到案后,多次对其宣讲主动退赃的政策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办案民警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王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收取的790万元全部退还给吴某。
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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