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浩)7月11日上午,20余名通城法院执行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齐聚某小区楼下,大伙分批拿着执行公告和登记本,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劝说业主主动把停在车库内的车辆开走,腾空这里的地下车库。
车库内为什么不让停车呢?这还要从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说起。
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通城法院裁定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部分商铺及车库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并已经办理不动产证。建筑工程公司想收回车库,但部分小区业主仍将车辆、杂物等停放在车库内,协商无果之下,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车库面积约1100平方米,车库内停放车辆众多,物品繁杂,不仅为执行工作添加阻碍还存在火灾隐患。2024年年初,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到涉案车库进行实地记录和调查,并依法张贴公告。
不腾退,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小区业主的停车问题也需要切实解决。如何寻找平衡点,成为了承办法官当前面临的难题。
为妥善解决该问题,执行局积极向院党组和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协商决定对小区道路进行改造升级,且腾退后的车库经改造后,亦可对外租售,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找到执行平衡点并不容易,既要保障申请人权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确保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执行干警在执行完毕后感慨道。
下一步,通城法院持续以“如我在执”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执行攻坚能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工作有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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