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晨)“好方便,想不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还以为要立案、开庭、判决……需要很长时间,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真是省时省力啊!”收到房屋损害赔偿款的唐某在电话里高兴地对办案法官说。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不但减少了诉讼时间,而且为企业减轻了诉累,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5月中旬,建始法院收到了一个因爆破施工引发的房屋损害案件。唐某诉称建始某公司在进行爆破施工时将其房屋震损。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现,关于房屋损害情况唐某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且案涉爆破工程距今已五年,无法确定房屋损害与爆破工程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走诉讼程序,不但费时过长,也会使简单的案情趋于复杂。于是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唐某在了解到“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在简化程序、节约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后,同意由法院组织进行诉前鉴定,确定房屋损失及因果关系后再进行诉前调解。
鉴定过程中,司法技术工作人员与多家鉴定机构联系,因送交的鉴定材料有限,鉴定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最终成功达成一致意见,由建始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唐某房屋损失费用4.3万元,次日该公司履行完毕协议内容。从唐某提交申请到拿到赔偿款短短十来天,一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经“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得到圆满化解。
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建始法院主动和工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对接,形成“法院+工会”“法院+人社”“点对点查控”等10余项机制,通过调解室、工作室等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拓宽解纷渠道,助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案件784件,当庭履行123件,2023年在全省111家基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中第一、“执行合同”指标全省第一。
厚植沃土兴万木。建始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创新解纷模式,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能动作用,为当事人“减负”、为企业“增效”,助推定分止争“再提速”,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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