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公安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公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2024年4月1日,公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本县某公司负责人邹先生和周先生报警称,两人被湖北某建设公司法人以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保证金30万元,之后便一直失联且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内容。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调查了解,2023年8月,湖北某建设公司法人代表胡某伙同其好友王某利用伪造的公章与咸宁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炮渣合同。通过调查,民警发现两人根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然而两人利用此合同为诱饵,虚构项目的真实性,假意将受害人带至现场实地考察项目,设下陷阱诱骗公安县某建材门市部负责人邹先生、某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周先生签订合同,并骗取邹先生保证金10万元、周先生保证金20万元,共计30万元钱款。胡某和王某达到犯罪目的后,以公司资金困难、工地图纸未完善等原因搪塞两名受害人,一直不履行合同内容,事后迅速“人间蒸发”,电话、微信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无奈之下,邹先生和周先生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联合网安大队锁定了嫌疑人胡某的车辆,于7月6日在武汉市胡某家楼下将其抓获,并于当天在武汉某餐馆将另一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讯问,嫌疑人胡某、王某如实供述了其因债务压身,遂心生贪念,利用虚假合同“一女多嫁”的套路骗取他人保证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胡某、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合同诈骗的方法千变万化,蜀黍教您如何预防合同诈骗陷阱?
(1)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2)通过企业经营范围、涉足领域、成功项目案例等方面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3)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4)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
(5)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
(6)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7)切勿轻易相信名人效应、熟人(他有可能已是受害人)推荐等,应及时核实对方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甄别工程项目真假,在做投资时,做好充分了解,谨防上当受骗!
(供稿:公安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张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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