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田明书、谭志勇)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8月8日,咸丰县总工会来到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指导2024年集体协商会议,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共10人参加。
双方代表就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完善职工福利、休息休假、技术工人薪酬激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协商。结合各方实际,摆事实、讲法律,互相理解、平等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拟定了《“1+3”集体合同(草案)》。
随后召开职代会,30名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该公司《“1+3”集体合同(草案)》,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石军与工会主席陈应龙签订了《“1+3”集体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职工最低薪酬保障标准、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依法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刘石军在职工代表会议上表示,职工代表要明确责任与义务,要成为公司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通过集体协商,架起职工和企业的“连心桥”,为员工福利提出合理的诉求,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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