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毛新民、罗军)8月8日,通城县法院表示,近年来该院以常态化“府院联动”为依托,创新“1443”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链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该县营商环境。
“1”,即发挥“一个平台”作用,深化“府院联动”。
该平台是“行政争议化解办公室”,通过聚焦重大案件协调、重大矛盾化解,常态化落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讨论、会商,提升联动实效。
2023年以来,该院召开和参加各类联席会议20次,实质性化解三赢兴光电、萤福矿业等企业涉土地征用、工伤认定、行政赔偿等重难点案件,对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问题向政府提出预警和建议,当好“法治参谋”。
“4”,即推进“四大机制”建设,凝聚解纷合力。
该院积极落实行政案件信息“双沟通”和问责机制,督促行政单位“一把手”亲自沟通化解争议,应诉率达100%。
进一步做实行政复议人员、专职律师常驻化化解中心“兜底”化解机制,积极发挥平台优势,汇聚行政争议多元协作共治化解合力。
强化“法官+N”特邀化解机制,依托专业领域的专家资源、行业能手、代表委员等优势,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录,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加速助力”。
强化与检察院、司法局联动机制,以“一案一跟踪”等方式,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另一个“4”,即严把案件“四个关口”,做实能动司法。
对已起诉行政争议,引导适宜化解起诉人选择非诉程序,同步向化解中心开具“司法处方”。诉中高效“办精案”。
优化行政审判团队,强化内部审判监督管理,协助行政机关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将疑难复杂案件办好、办精。
诉后避免“案生案”。加强判后释法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
排查化解“潜在案”。依托人民法庭,在县域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行政争议排查站,及时发现尚未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督程序的潜在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诉前化解行政争议4起。
“3”,即发挥“三种方法”效能,促进源头共治。
府院衔接防“案发”,针对个案审判中的苗头问题、类案审判中的普遍问题,定期向行政部门发送“法治体检表”,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让“规则之治”成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利器”。
2023年以来,向县民政局等部门制发司法建议9份,采纳率100%。
类案指引防“案藏”,优化行政审判团队,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定期公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司法咨询防“案生”,常态化开展观摩庭审、同堂培训、巡回审判等活动,以“法庭+”模式积极参与推动“无讼村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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