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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启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11:06 来源: 荆门晚报

强化源头防范、狠抓打击整治、完善司法保护……近日,市委政法委和共青团荆门市委联合下发文件,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全市将围绕强化源头防范、狠抓打击整治、完善司法保护3个方面,重点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等10项工作,旨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防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建立健全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坚持关口前移,注重前端预防,此次专项行动将“治未病”的理念融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进精准普法工作,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推动职能部门齐抓、各级各类学校尽责,从源头预防、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在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公安、法院、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涉毒、涉黄犯罪预警机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同时,加强校园、社会、网络环境综合整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要有态度、有力度,还要有温度。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将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实施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

实践中,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将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性质,探索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实行临界预防、保护与处分共同干预,依法进行训诫;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当宽则宽;对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发挥刑罚的惩戒和警示功能,依法惩处、管束到位。

此外,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还将推进“一站式”救助体系建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生活安置、 复学就业、指定监护人等综合保护救助措施。(记者邓琳 见习记者徐泓杰 通讯员张咪)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