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易荣波、李怡、雷玉玲)“感谢大悟县市场监管局帮助我及时恢复信用,你们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啊!”8月22日,大悟县大新镇某经营户激动地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
前不久,大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散装食品包装袋上未标明食品相关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该局予以立案调查。5月9日,大悟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还下达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除了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外,同步告知其该条信息虽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但可以提前进行修复。后期该经营户及时提交申请,经过省市局审核,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信用修复,消除了不良影响。
近年来,大悟县市场监管局在行政处罚类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上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自身信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该局印发了《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的通知》,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两书同达”让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知晓该行政处罚信息可以进行修复,以及修复的条件和途径,让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重塑信用,恢复市场经济活力,该局“两书同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截至目前,大悟县市场监管局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115份,修复行政处罚类信息23条,帮助17家失信主体及时恢复信用,顺利通过相关项目申报,
“我们将完善‘两书同达’机制,全力帮助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晏业焕说。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