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李宇杭
本报讯 8月30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了解到,自我市从8月15日开始推出身份证照片可在家自拍便民服务新举措试运行业务以来,已有300多位市民在家自拍身份证照片完成此项业务。
此前,在提起身份证上的照片时,不少市民都会有这样的印象:由于对化妆和衣饰有要求、不能使用美颜功能,往往会把人拍得不好看,容易显胖、显老,所以有的人不轻易让别人看自己的身份证。
从2023年11月开始,十堰身份证照片拍摄已经实现多拍优选,市民可以拍出“最美”身份证照片了,但拍照仍需去户籍窗口办理。能不能不去窗口就能拍照呢?在此基础上,从8月15日开始,我市公安部门又推出一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并开始试运行,本地户籍居民只需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拍”,就可实现手机自助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
具体步骤为: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拍”,进入主页后,选择居民身份证,点击“制作证件照”;登录账号,填写证件号码;上传照片,可以从相册上传照片或者直接拍照;照片检测成功后,到身份证受理点办理业务。
公安部门表示,这一措施能有效解决群众在拍摄证件照时“排队长、等候时间久、照片不满意”等问题,也能为行动不便或因工作、学习繁忙无暇外出拍照的居民提供很大便利。同时,自助拍摄有重复拍摄功能,能让居民拍摄出自己满意的身份证照片。
公安部门提示,自助拍照上传不能化浓妆,不得对脸上的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得佩戴首饰,上传成功后,工作人员会进行人工检测,检测合格后,居民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另外,法定证件类照片需进行人工检测,检测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非工作日提交照片后,请于工作时间在“采集记录”中查看检测结果。检测合格后,即可显示在采集记录中,保留180天,随时可以使用。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