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全市198辆新能源公务用车已全部完成专段号牌换发,做到了应换尽换。
今年8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了新能源公务用车专段号牌换发工作。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能源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标准化。
此次新能源公务用车专段号牌换发工作,根据市公车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能源公务用车专段号牌管理的通知》“全市各地各单位使用的新能源公务用车,除少数承担保密及清扫、喷药等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均应按规定换发专段号牌”的要求,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198辆新能源公务用车实行分区段管理,小型纯电动新能源公务用车号牌号段为“鄂HDD0000—鄂HDD1999”,小型非纯电动新能源公务用车号牌号段为“鄂HFF0000—鄂HFF1999”。(记者郑连兵 通讯员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