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汪萍、邓孝灿)近日,巴东县巧妙运用“人社+工会+法院”裁调审衔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张某于2021年2月入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1月,他在该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工地上作业时不幸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用人单位未给张某购买工伤保险,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在向巴东县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因对仲裁结果不满,最终选择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迅速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张某和用人单位了解情况、询问案情。鉴于双方存在调解可能性,承办法官果断发挥“人社+工会+法院”裁调审衔接机制的多元解纷优势,将该案移送至“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涉及到工伤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对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打击,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最好不要让当事人在维权这件事上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为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承办法官邀请巴东县人社局、巴东县总工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并及时进行案件对接,保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由于双方调解金额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责任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其守法合规经营。同时指出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更应积极承担用人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张某工伤保险待遇。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明确了支付时间。
“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劳动争议多元调处机制,促进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巴东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完善“人社+工会+法院”裁调审衔接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巴东县持续优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劳动争议处理环节的衔接方式,探索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源头协理、风险协防、调解协同、裁审协助、联动协调“五协”衔接机制,形成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保障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调解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作用,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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