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栋)“裁定再审。”近日,经咸丰县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陈某某与某路桥公司、何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再审,为该企业挽回4.4万元经济损失。
据介绍,办案人员立案调查后,在诉讼文书“印章”、“当事人地址”、“字迹”等细微之处发现疑点和切入口,经过缜密调查发现原告虚构事实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获取企业款物的事实。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后,咸丰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为打造诚实信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咸丰县检察院积极争取“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改革先行试点”项目。试点创建以来,该院拓展线索来源发现相关线索3条,优化2项检察办案机制,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防范和制裁联动机制,开展“送法上门百企行”宣讲法律风险防范知识30余场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擦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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