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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嬉戏致伤 宣恩法官调解双方家长言和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8日11:1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胡任权)学生在课间休息时相互打闹嬉戏,一不小心受伤,相应的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近日,宣恩法院长潭河法庭依法办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法官、综治中心、学校、家长及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也修复了孩子间珍贵的友谊。

原告小星与被告小思为某小学同班同学,在一次课间嬉戏打闹中,小星不慎将小思的眼睛戳伤,老师立即将小思送往医院治疗。后因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小星及其父亲向宣恩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小思及其家长、学校共同赔偿损失。

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长潭河法庭迅速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对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邀请双方学生家长、学校、保险公司共同到庭协商。

“孩子受伤已是事实,鉴定报告写得很明确,各项医疗费用也有清单,前期与你们多方沟通过,今天我们就坐下来一起面对面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家长敞开心扉,在调解室内直接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和关切,法官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也积极帮助家长缓解焦虑情绪。

为避免情绪化的争执,法官适时引导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又向双方家长清晰地解释法律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原则,包括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为双方和解奠定了基础。

从上午10点一直到下午5点,经过长时间沟通和协商,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转账进行了赔付,双方家长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学校也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矛盾一化解,调解室内的氛围瞬间轻松起来。两周后,法庭向班主任了解到,这场意外事件的圆满解决修复了两个孩子的友谊,双方重新成为了好朋友。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