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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高罗“金融共享法庭”一日内审结三起金融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5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尹橙 田诗诗)“感谢法官与高罗法庭调解委员会的耐心帮助,为我们商户争取最大利益,同时让我们商户能与银行能够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达成共识。”近日,高罗法庭通过“金融共享法庭+多元调解”,一天内处理三起涉及民生、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对办案人员以及调解委员会表达了感谢。

2022年7月,被告王某因想扩大个体种植业经营规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APP上申请贷款获得通过,于同日签订极速贷信用户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于2024年7月28日止,贷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及时偿还本息。

一方是受多重影响减收的农户,一方是需要贷款回流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银行,如何兼顾人情与法规,保障双方利益,成为法官亟待解决的问题。考虑到案件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金额较小,法官切实考虑原被告双方情况,在原、被告的同意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处理案件,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在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的同时引入多元调解程序,邀请高罗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列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签署协议。按此模式顺利调解其他两起涉零售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在一天内完成了签字确认、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全过程。至此,三起金融合同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在诉前画上圆满句号。

调解中,金融共享法庭的运作机制发挥极大效能:金融案件到大多数当事人虽然户籍地在高罗镇,但是常住珠山镇,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金融共享法庭设立在珠山镇邮储银行宣恩支行内,对仍然无法到达现场的当事人,采取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连线方式三方调解,最大幅度方便当事人参与案件处理,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引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条龙模式,免去当事人诉讼费用,最大幅度减轻当事人还款压力。共享法庭关键在于“共”字,法官与高罗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参与,“拼单”解纷,释放法庭案件压力,加快调解案件速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奉献。金融共享法庭自成立以来,涉案标的金额达2900万元,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个体户、企业、当事人节省诉费达8万余元。

宣恩法院表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将始终用心用情搭好优化营商环境“连心桥”,持续精准服务市场主体需求,努力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使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