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思宇、杨州)“警察同志,你们快点来呀,车子烧起来了。”10月15日凌晨,咸丰县公安局唐崖派出所民警成功处置一起汽车自燃事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了群众安全。
15日凌晨3时许,一男子发现自己停在唐崖镇安置房路边的汽车突发自燃,立即报警求助。接警后,唐崖派出所民警驾驶消防车迅速赶往现场救援。
现场浓烟滚滚,并伴有明火,民警确认车内无被困人员后,将该路段封闭,使用消防车紧急灭火将自燃车辆大火扑灭。由于救援及时、处置得当,既避免了周边停放车辆连带着火,起火车辆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警方提醒:在驾车上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定期对汽车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类似险情发生。同时,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要惊慌,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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