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潜江快讯

“潜江·惠民保”推出 最高可报销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2日14:3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汤立毅 通讯员 杜少华 周瑞 关洪磊)11月1日,潜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潜江市医保局介绍该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潜江·惠民保)相关政策。

据介绍,潜江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显示在保状态的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潜江·惠民保”,缴费时间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12月31日,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99元/人。保障范围及标准为:

(1)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超过起付线1.2万以上的费用,分段按50%-70%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00万元。

(2)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除指定特殊药品以外的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超过起付线2万以上的费用,分段按35%-65%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00万元。

(3)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单独支付”的药品,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1万以上的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封顶线为50万元。

(4)指定特殊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或凭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20种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超过起付线1万以上的费用,按60%进行报销,年度封顶线为60万元。

据悉,市民参加“潜江·惠民保”投保时无需健康告知,无需体检,无等待期,且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史。线上投保,扫描投保二维码即可进入简便的投保操作流程。参保人可选择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微信两种方式支付保费。同时,作为缴费人可以为已参加潜江市基本医保的本人以及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潜江·惠民保”。

【责任编辑:左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