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倡议书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行为,提升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我市中心城区正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如下:
一、正确安装并使用燃气安全“三件套”(报警器、切断阀、专用连接管);
二、使用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15公斤、50公斤)、灶具、连接管及阀门;
三、不跨区级行政区域购买钢瓶液化石油气;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由企业配送上门。如发现配送车辆无专用通行证,违规使用两轮摩托车、自行车配送,配送人员无资格证、未穿着工作服、未进行随瓶安检以及供气企业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线索,请及时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
0724-6082155(荆门市燃气管理处)
0724-6065975(东宝区住建局)
0724-2441235(掇刀区住建局)
0724-8658625(漳河新区住建局)
荆门市燃气管理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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