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相辉)为降低生育成本,让育龄人群“想生、敢生”,11月1日,来凤县鼓励生育8条意见实施。
根据意见,生育二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29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20平方米购房奖补。生育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63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40平方米购房奖补。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在2024年11月1日后户籍首次迁入来凤县且新生儿落户来凤县的,生育一孩时可享受来凤县户籍夫妇生育二孩时享受的政策。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别享受产休假6个月、7个月、8个月,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分别累计享受10天育儿假。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女职员外,其他生育二孩、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按每月600元标准分别享受7个月、8个月补助。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专项附加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生育二孩、三孩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女职员在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职员等级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同时,推进来凤县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康复中心建设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母婴护理康复中心建设;取消生育证办理,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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