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艳)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偏偏有人贼心不死,不知悔改“四进宫”后,再次作案又被抓。近日,广水市公安局李店镇派出所接到村民高某英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200元现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物品被盗,小案不小看,李店镇派出所立即联合广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展侦查。
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通过案发地附近视频监控发现10月30日一名身着迷彩服的男子趁四处无人用钳子剪断了高某英家的窗户进入室内实施盗窃,但男子身份却无法确定。办案民警在案发地及沿线周边开展了大量走访最终通过村干部和周边群众辨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左某明的身份信息。
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左某明系“四进宫”人员,在2013年至2024年期间先后四次因盗窃罪被判刑,是一名贼性不改的“惯偷”。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办案民警对左某明的行踪进行了周密调查,最终于11月2日在广水市太平镇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左某明抓获,并在其家中搜查出作案时穿戴的迷彩服、钳子、手套以及偷来的纸币硬币纪念币若干、手机平板电脑数十部、金银首饰若干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若干。
犯罪嫌疑人左某明反侦察意识很强,到案后拒不承认其违法犯罪事实且对民警的审讯极度不配合。为了尽快找到案件突破口,民警及时调整审讯策略,决定从查获的赃物里面寻找案件线索。办案民警再次对赃物进行仔细筛查,通过赃物里面夹带的一张购买黄金的小票和一部被盗的平板电脑联系上了失主,证实了左某明的盗窃事实。最终,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左某明承认了自己入室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左某明2023年8月因入室盗窃罪被判刑入狱10个月,2024年6月1日才被刑满释放,习惯了不劳而获的左某明在出狱后便开始谋划重操旧业。为了方便作案他找亲戚借了一辆摩托车作为出行工具,同时为了伪装身份他在集市上买来了乡镇里村干部干活时常穿的迷彩服伪装成“村干部”到处作案。
2024年6月以来,他在安陆市至广水市的S243省道上来回踩点不下百余次,寻找家中无人的农户作为作案目标实施盗窃。截至10月先后在广水市、孝感市等多地作案8起涉案金额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左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涉案赃物已悉数返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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