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刘航)“幸好有你们,不是我的钱就回不来了。”11月8日,群众王先生将一面写有“神勇”的锦旗送给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民警以表谢意。
据悉,10月12日,容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车里的5700元现金不翼而飞。接警后,容美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
现场位于某小区地下停车场,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可以清晰地看到几名男子在监控视频范围内挨个拉车门,当犯罪嫌疑人拉开一黑色轿车车门(被盗现金所属的车辆)时,便迅速猫腰钻入驾驶室翻找车内的财物,将车内一沓钱揣进自己口袋,迅速逃离现场。由于视频中嫌疑人的面部不太清晰,无法通过人像比对识别嫌疑人身份。
经走访询问周边群众,一群众向民警提供一条重要线索,几名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曾到宵夜店吃饭,这几名男子衣着特征与盗窃现场视频监控中实施盗窃的嫌疑人相符。警方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外地流窜作案团伙。
通过进一步的走访排查和视频跟踪,最终锁定了“拉车门”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在湖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嫌犯全部捉拿归案。目前,该案已成功侦破,被盗资金5700元已如数退还。
鹤峰警方提醒:“拉车门”实施盗窃犯罪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那些粗心大意、停车后不锁车门且车上随意摆放财物的车主,这类盗窃作案时间短、手法简单、容易得手,犹如“开盲盒”,犯罪嫌疑人很大程度上利用了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希望广大车主以案为鉴,切不可疏忽大意,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门、车窗、后备箱,下车后应及时按下车辆防盗报警器,并对车窗门锁进行检查,更不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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