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胡绍宇、袁烨)近期,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首套房“商转公”政策,并开始积极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今年8月,恩施州审计局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在公积金资金池能满足缴存户需求的情况下,存在资金结余较多、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同时发现在审计年度内,共有1万余名缴存户有公积金偿还商业房贷需求。为此,审计提出“加快推进‘商转公’贷款业务,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作用,保证缴存职工的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迅速行动,10月发布《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制定恩施州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176笔,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效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减轻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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