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12月26日,通城县公安局传来消息,该局城北派出所近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嫌疑人1名。
“他说想买窗帘,但是要先借我的摩托车去接人,当时也没多想,就借给他了,结果他就一去不回了......”12月12日17时许,城北派出所接到经营窗帘店的吴某报警,反映他的摩托车被一名男子骗走了。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12月12日13时许,徐某某在通城县隽水镇某窗帘店以购买窗帘需要接人为由,骗取了店主吴某的一辆摩托车,并以2000元的价格将摩托车变卖。
12月19日9时许,徐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在咸安区某街道一窗帘布艺店骗取了另一店主的电动车,并以400元的价格变卖。
办案民警辗转湖南省平江县,湖北省咸安区、赤壁市等地,于12月19日将嫌疑人徐某抓获。目前,徐某因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城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心存侥幸,企图不劳而获,否则难逃法律制裁。
同时,广大商户朋友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在面对购买大件商品或要求接人等特殊情况时,要仔细核实顾客的身份信息和交易目的,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或偷窃,如出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妥善处理。
下一步,通城公安将始终以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各类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让各类经营主体在通城县安心经营、舒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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