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颖、胡任权)冬日里的七姊妹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万亩林海连绵起伏,层林尽染,景如画。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在七姊妹山山脚下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蒜兰案。
“在七姊妹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竟有一千多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独蒜兰被采挖。”刚接手案件时,触目惊心的采挖数量让法官胡任权感到不解,为何保护区内会有大量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被采挖呢?
法官与七姊妹山国家级保护区工作人员一起查看现场。(通讯员供图)
为还原事情经过,干警们在开庭前走访了七姊妹山国家级保护区,据保护区工作人员介绍,“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区内动物植物资源种类超60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100多种,是华中地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但保护区内一直居住着大量的原住居民,受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经济利益影响,偷偷盗采保护区珍贵植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法院干警也与当地村民做了交流,有百姓表示:“山上这种‘冰珠子’(独蒜兰)很多,我们只知道保护区里的植物和动物不能随意动,还真不知道随意采挖的后果这么严重。”“请你们多来给我们多讲讲保护区有哪些保护动植物,要承担多大责任,我们很多人都不太懂!”村民们纷纷表示。
法官在庭审后向村民普法。(通讯员供图)
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庭审现场延伸到保护区内的村落去,以巡回审判增强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庭审当天,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悔恨并向法庭提交了悔过书。“我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当时只是为了挖回来卖钱讨生活,现在我在山上种植了三百多株树木,希望能为修复生态环境尽一份力。”邓某某感慨到。经审理,二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同七姊妹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一起在缓冲区内的卢家院子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当地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调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这种违法的事情做不得啊,既要判刑还要交罚金!”“我们不能让家里人山上采挖不认识的动植物!”在活动现场,群众你一言我一语,讨论起旁听庭审后的感触。随着落日的余晖洒在林间,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奇珍异草在法治的光辉下更显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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