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孟似虎、覃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守护残疾人‘钱袋子 ’,给力!”近日,一位湖北省人大代表点赞鹤峰县检察院。该院1份检察建议助推新增34名残疾人享受补贴。这是该院把数字检察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守护残疾人“钱袋子”的一个镜头。
该院经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比对、人工分析研判核查出县域2名残疾证过期的重度残疾人仍领取护理补贴,发现县域部分残疾人证动态管理不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不精准的情况。
该院于 2024年11月8日向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加强残疾人补贴发放与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衔接,强化数据对比与动态复核,确保残疾人补贴精准发放。
同年12月19日,该院收到县残疾人联合会回复。12月25 日,该院收到县民政局回复。
该县残疾人联合会和县民政局,运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全面排查该县12168名残疾人的持证状态,逐一核对3922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明细。经过核对,为残疾证过期仍违规领取补贴的2名重度残疾人补办残疾证,依规发放补贴,为147名残疾人重新办理残疾证;新增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34名。其中,24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10名符合享受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条件,待审核通过后享受补贴。
同时,该院运用湖北省检察院推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导入该县相关行政机关调取残疾人信息、企事业单位社保信息、税费收入明细、预算单位残保金统计表等12000多条数据,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进行综合比对,筛选出了52条可能存在残疾人就业信息与实际不符、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的案件线索。
经人工分析研判,对线索核查后,认定其中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如实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等不利国有财产保护、有损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该院遂与县税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磋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监管工作。
到目前为止,该县税务局和县残疾人联合会合力依法督促13家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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