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决定自当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响应。
为应对轻中度污染风险,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我市于1月11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随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或加强管控力度,或做好巡查督办,相关工业企业积极响应,或停产,或减排。
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预测未来36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根据《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遂解除此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响应。预警解除后,各地各部门继续执行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并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级清单严格管控、强化管控措施。
根据要求,各地各部门需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督促工业企业先开启环保设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市气象局持续加强监测预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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