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息称,目前,我市处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各地各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减排措施。相关企业也在积极响应。
经部、省级会商研判,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及污染渗透影响,未来几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转差,并有中重度污染风险。为尽力削减我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本地污染源叠加影响,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我市决定于1月17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18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此次预警启动范围为荆门市域范围,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指引措施。其中,强制性减排方面,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4—2025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现场混凝土搅拌、外墙刷漆等产生污染的作业。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易产生扬尘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经报备同意后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全市所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我市还要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等;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停驶公务车辆30%。
社会各界若发现重污染空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反映。(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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